本报讯为了鼓励技术进步、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及公平竞争,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公安部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将【汽车报废标准】(1997年修定)中轻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的行驶里程、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的报废标准调整为:一、累计行驶40万公里;二、使用10年;三、达到使用年限,汽车性能仍符合有关规定的,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。延缓审定工作: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.8吨,小于等6吨的载货汽车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春潮澎湃启新程
[值班总编推荐] 【社论】春潮澎湃启新程——热烈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[迎两会特稿]
《唐探1900》的类型困境
《唐探1900》因在情节内容上贪多求全,使影片显得臃肿而缺乏重点;主题表达过于庞杂,难以形成统一的情感基调。【详细】
朱晓凯:每一个人的历史都应该被记录
【详细】
弘扬中华诗教传统 助力赋能德育现代化
中华诗教自古以来十分重视诗歌的德育和教化功能,主张以诗化人,写诗、学诗以修身立德、教化风俗、经邦治国为最终目的。【详细】
冯时:俯仰之间,通达智慧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